劉母黎太夫人福生紀念獎學金


第一條 財團法人政大學術發展基金會(以下簡稱本會),接受政大教育研究所教授、英語系校友劉興漢先生捐贈新台幣參拾伍萬元,以其中貳拾伍萬元孳息之部份設置「劉母黎太夫人福生紀念獎學金」(以下簡稱本獎學金)。
第二條 本獎學金的獎勵對象為政治大學英語系、教育系與教育研究所博、碩士班在學生。
第三條 本獎學金之獎勵名額與金額如下:
英語系、教育系各壹名,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參仟元整。
教育研究所博、碩士班學生合計壹名,獎學金新台幣柒仟元整。
第四條 申請資格:
一、英語系、教育系在學之二、三、四年級學生。
二、教育研究所博、碩士班在學生正撰寫論文者。
第五條 申請應備文件:(各一式三份)
一、申請表。
二、自傳。
三、成績單。
四、在學證明(學生證正反面影本)。
五、研究所在學生須另備學位論文撰寫計畫。
第六條 本獎學金自九十八年度起,每二年公告一次接受申請,申請日期為公告當年十一月一日起至十一月三十日止,由本會函請英語系、教育系公告,申請學生直接將應備文件函送本會。
第七條 本獎學金之評審,由本會董事長邀請相關領域教授一至三名,出席審查會核定之。
第八條 獲獎者由本會個別通知領取獎金,或聯合本會其他獎學金於公開典禮頒發。
第九條 本獎學金各規定名額,如當年無人申請或獲獎,則獎金累積至下期頒發。
第十條 本辦法經捐贈者同意後訂定,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