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統計系獎學金辦法
第一條 財團法人政大學術發展基金會(以下簡稱本會),接受統計系捐贈新台幣壹拾參萬元,以其孳息之部份設置「統計系獎學金」(以下簡稱本獎學金)。
第二條 本獎學金獎勵對象為政治大學統計系學士班,家境清寒或家中遭遇變故之在學學生,以期順利完成學業。
第三條 本獎學金孳息累計達新台幣壹萬元之該年度始得發放,發放名額及金額委由統計系學生事務委員會視當年情況決定之。
第四條 申請應備文件:
一、獎學金申請表。
二、在學證明。
三、低收入戶證明或家戶所得證明。
四、家庭經濟狀況或財務需求說明乙份。
第五條 本獎學金之申請日期為公告當年二月二十日至三月十五日,由本會函請統計系公告,申請學生逕將應備文件送統計系。
第六條 本獎學金之評審,由統計系學生事務委員會審查核定之,並經統計系系務會議(以下簡稱系務會議)確認,將受獎人名單及相關資料於三月底前函送本會以辦理撥款。
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訂定,如有未盡事宜,得經系務會議修正之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