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山獎學金


第一條 財團法人政大學術發展基金會(以下簡稱本會),接受泰山企業公司捐贈新台幣參佰萬元,以其孳息之部份設置「泰山學術獎學金」(以下簡稱本獎學金)。本獎學金孳息不足以支應當年度發給者,以本金支應。
第二條 本獎學金分為「論文獎」與「成績獎」二類。論文獎的獎勵對象為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及財務管理研究所博、碩士班在學生;成績獎的獎勵對象為政治大學企業管理學系、資訊管理學系、財務管理學系、會計學系、統計學系三、四年級在學生。
第三條 本獎學金之獎勵名額與金額如下:
一、論文獎:企管所柒名、財管所貳名,每名獎學金新台幣捌仟元。
二、成績獎:企管系捌名、資管系肆名、財管系肆名、會計系貳名、統計系貳名,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。
第四條 申請資格:
一、論文獎:
1.博、碩士班在學生正撰寫論文者;
2.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者。
二、成績獎: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者。
第五條 申請應備文件:
一、論文獎:申請表、自傳、成績單、學位論文撰寫計畫一式三份。
二、成績獎:申請表、自傳、成績單、在學證明。
第六條 本獎學金申請日期為每年十一月一日起至十一月三十日止 ,由本會函請政治大學商學院各系公告,申請學生備齊文件後向該院相關系所提出申請。
第七條 本獎學金之評審,委請政治大學各相關系所審查後提交獲獎名單予本會。
第八條 獲獎者由本會個別通知領取獎金,或聯合本會其他獎學金於公開典禮頒發。
第九條 本獎學金各規定名額,如當年無人申請或獲獎,則獎金移由本會自行運用。
第十條 本辦法經捐贈人同意後訂定,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