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舜文獎學金


第一條 財團法人政大學術發展基金會(以下簡稱本會),接受吳舜文女士與嚴凱泰先生捐贈新台幣伍佰萬元,以其孳息之部份設置「吳舜文獎學金」(以下簡稱本獎學金)。本獎學金孳息不足以支應當年度發給者,以本金支應。
第二條 本獎學金分為「傑出論文獎」(以下簡稱論文獎)與「優秀成績獎」(以下簡稱成績獎)二類。論文獎的獎勵對象為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與傳播學院博士班、傳播學院傳播碩士學位學程在學生;成績獎的獎勵對象為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及商學院大學部在學生。
第三條 本獎學金之獎勵名額與金額如下:
一、論文獎:企管所參名、傳播學院博士班與傳播學院傳播碩士學位學程在學生共壹名,每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。
二、成績獎:新聞系壹名、傳播學院(除新聞系外)壹名、商學院伍名,每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。
第四條 申請資格:
一、論文獎:
1.博、碩士班在學生正撰寫論文者;
2.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者。
二、成績獎:
1.傳播學院與商學院在學之二、三、四年級學生;
2.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者。
第五條 申請應備文件:
一、論文獎:申請表、自傳、教授推薦函一封、成績單、學位論文撰寫計畫一式三份。
二、成績獎:申請表、自傳、成績單、在學證明、具代表性的學期報告一篇三份。
第六條 本獎學金申請日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止 ,由本會函請政治大學商學院及傳播學院公告,申請學生備齊文件後向該院系所提出申請。
第七條 本獎學金之評審,由本會分別委請商學院及傳播學院協助審查核定,其他系所名額則由其直屬單位審查後提交獲獎名單予本會。
第八條 獲獎者由本會個別通知領取獎金,或聯合本會其他獎學金於公開典禮頒發。
第九條 本辦法經捐贈人同意後訂定,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。